這件事,蔡政府的表現相當奇特:為了讓離岸風電廠商能適用較高費率,相關部會要開「加班車兼特快車」協助業者;某個角度而言,是幫開發商多從台灣民眾身上得到更高的「電稅」,可以嗎?合理嗎?11月底前,經濟部公告明年的綠電躉購費率,平均砍了1成多,其中離岸風電每度電的收購價從5.8元降到5.1元,同時改變原本「先高後低」結構,業者為此跳腳抗議甚至揚言撤資不玩。因為即使今年已遴選得標的業者,如果明年才簽約也只能適用明年的費率。偏偏在進度上,今年要完成簽約已幾乎不可能,因為還卡在漁業署、營建署等諸多單位的行程程序上。結果蔡政府的作法是要協助業者加速通關,讓業者仍能享受今年的高收購費率。如果政府只是「提高行政效率、加速行政流程」,縱然實務上看,明年才走完流程簽約,是對整體社會與民眾最有利的作法─因為少繳「電稅」給廠商,但這種情況也只能啞巴吃黃蓮,有口難言而吞下這張幾千億元的帳單。但看來蔡政府要作的不僅於此,根本就是要直接跳過應有的程序─如來不及拿到地方漁會談判補償完成的協議,就直接由漁業署發給「有條件同意函」;營建署的現場勘察也要密集安排,但如果「政令」已是協助業者儘速通過,現場勘察淪為型式,意義已不大。這種作法,其實已超出「行政效率」問題,簡直是官員幫廠商作弊、放水,讓廠商獲取更高利益,而且差別不是幾億、十多億,而是數百甚至千億元,請教官員,這算不算圖利?經濟部主導的風電計劃一直受到不少批判與質疑;開始之初,就擬定不切實際、要在短期內增加過多數量的計劃,完全未考慮到國內相關設施與資源的支援能力;繼則為快速拉高綠電比例,訂出全球最「漂亮」的躉購價格,雖然成功吸引全球各大風電開發商來台,但卻種下未來電價高漲的禍因。而當競標制開出每度2.2-2.5元的價格時,外界驀然發現原來的遴選制價格高得離譜:不但以每度5.8元的2倍價格保證收購20年,而且前10年每度7.1元的「前高後低」制,更是讓開發商賺翻。經濟部無腦給出的高躉購價,讓台灣民眾未來20年要多繳近兆元的電費給開發商。當時,外界都呼籲經濟部應重新訂價甚至廢標都可以,惟經濟部「抵死不從」─既捍衛本身政策無誤、也捍衛開發商龐大的利益。大選後以核養綠公投通過,台灣不再有2025年廢核的法條,隨後經濟部公布的明年費率亦調降1成多。原本以為經濟部即使不願廢標,就依正常程序走,待明年再與開發商簽約,好歹為民眾省一點電稅,結果經濟部倒是十足買辦嘴臉,甚至要加速流程,為開發商爭取更好的費率─請記得,開發商的好費率都是從台灣人民身上刮下來的。如此行事,蔡政府的官員即使不憂饞畏譏、更無一絲絲外慚清議,內疚神明的恥感,難道也不擔心未來官司上身嗎?監察院上周才要求經濟部改進離岸風電躉購費過高問題,經濟部再繼續拿全民的錢去挺風電開發商的話,下次大概就是糾正甚至彈劾了吧!至於經濟部針對監察院的「大動作反擊」,坦白說,確實是「不知所云,荒唐透頂」。從經濟部的說法可看出,其所有行事依據都是低層級的「要點、辦法」,等於經濟部說了就算;所提台灣情況與國外不同,躉購價格不能直接相比的說法,則是完全忘了台灣競標制開出的2.2元低價,正是讓國人質疑經濟部原來的躉購價格過高的主因。最荒唐也最厚顏的是,能源局說躉購、競價併行,相較於5.5GW併網容量全數都用5.8元價格躉購,20年可以減少政府購電支出4千億新台幣,儼然其政策幫民眾省下4千億元電費。這是拿一個錯誤的高價情境作比較基準(全部5.8元),得到「省4千億元」結論;但卻不提因其錯誤計劃(短期要增大量風電)、過高費率,就要讓台灣民眾多支出兆元的電費─拿競標價為基準得到的結論就是如此。(推薦閱讀:離岸風電拚融資 達德能源爭取到30家銀行1950億元額度)以核養綠公投通過、核電廠有延役可能,其實是給經濟部一個很好的籌碼,可用來面對開發商;因為經濟部要在短期內拉高綠電的壓力已大幅減輕。經濟部如果聰明、且以民眾荷包為念,就該善用此籌碼爭取台灣的利益,而非以買辦之姿協助外商儘快獲取更大利益─遺憾的是經濟部似乎正如此作。相關報導● 以核養綠衝擊綠能投資?風電商更怕另一件事● 煤、核電、天然氣、再生能源大PK 誰該是台灣主流?


文章轉貼如有侵權請告知我們會立即刪除
. . . . . . . . . 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ichi04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